【征求意见稿公示】南通太洋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12吨氟化物扩建及安全、环保提升项目
南通太洋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12吨氟化物扩建及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812吨氟化物扩建及安全、环保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南通太洋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顺路东侧、江山路南侧南通太洋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反应釜、离心机、微波干燥隧道炉等设备,并利用现有主体工程、生产装置、公辅设施等新增氟化物生产能力812t/a;并对现有环保设施提升改造。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全厂氟化物总生产能力847.8t/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本页附件中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南通太洋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顺路东侧、江山路南侧南通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513-89197920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14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5303391
邮箱:purple0525@foxmail.com
南通太洋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已压缩)附件1:南通太洋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12吨氟化物扩建及安全、环保提升项目征求意见稿.pdf